ACRA 与《公司法》(Companies Act 1967)
ACRA 是谁、BizFile 做什么,以及《公司法》(Companies Act 1967)中塑造新加坡日常公司秘书工作的那些条文——每一条引证都标注了我们核验到什么程度。
本页每一处法条引用都来自 CorpSec AI 已核验的引证表。凡子条款未能对照官方法规门户(SSO)确认之处,我们都会明说;在把它用于实际申报之前,请向具备资质的法律顾问确认。这是一般性信息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
ACRA 是什么、做什么
ACRA——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——是新加坡商业实体、公共会计师,以及自 2025 年起公司服务提供商的国家监管机构。对公司秘书而言,ACRA 就是你提交申报的那个机关:公司设立、高管变更、注册办公地址变更、年报、股份转让与配发,全都提交给 ACRA。
BizFile+ 是 ACRA 的在线申报门户。CSP 提交的几乎每一项法定通知——董事卸任、新任秘书、年报——都是一笔 BizFile 事务,有自己的表格和期限。ACRA 还维护若干中央电子登记册(私人公司的电子股东名册,以及可注册控制人中央登记册)。
- 注册局:保存每一家公司的公开记录(通过 BizFile+)。
- 申报受理机关:接收法定通知,通常在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。
- CSP 监管者:依《2024 年公司服务提供商法》注册并监管公司服务提供商——参见 MAS、AML/CFT 与 CSP 法。
常见的 BizFile+ 事务
CSP 提交的几乎每一件事,都是一笔有名有姓的 BizFile+ 事务,各有自己的表格与期限。下面这些是你最常遇到的;确切的事务名称与任何费用由 ACRA 设定,并在提交时于 BizFile+ 中显示。
| 业务 | 典型的 BizFile+ 事务 | 通常的时限 |
|---|---|---|
| 设立一家公司 | 新公司注册申请 | 提交申请时 |
| 委任或卸任董事 | 更新高管信息/卸任 | 生效日 + 14 天 |
| 更换公司秘书 | 更新高管信息 | 生效日 + 14 天 |
| 变更注册办公地址/办公时间 | 注册办公地址变更 | 生效日 + 14 天 |
| 配发新股 | 股份配发申报表 | 配发日 + 14 天 |
| 转让既有股份 | 转让通知(股东名册由 ACRA 保管) | 缴付印花税之后 |
| 公司更名 | 更名申请(特别决议) | 决议通过之后 |
| 提交年报 | 年报 | 财政年度截止日之后,在该公司类型的法定窗口内 |
| 更新实益拥有人 | 可注册控制人登记册(RORC)更新 | 中央登记册 2 个营业日内 |
事务名称、表格与费用由 ACRA 设定,且可能变动——上表中的名称仅供参考,不是权威的表格名称。CorpSec AI 会为每一条工作流挂上正确的呈报步骤并算出期限;直接向 BizFile+ 实时提交以及 ACRA 数据拉取仍在路线图上,出现的地方都会打上徽章。
谁承担这项义务
法定义务通常落在公司及其高管身上——而不是落在 CSP 本身——尽管活是 CSP 干的。一旦出事,弄清义务在法律上归谁,就很要紧。
| 主体 | 所处位置 | 承担什么 |
|---|---|---|
| 公司 | 登记册上的法人 | 提交申报、维护登记册、遵守期限的首要义务。 |
| 董事 | 公司高管 | 对许多违约事项承担个人责任;持续违规可能面临罚金和解、检控或取消任职资格(处罚由《公司法》(Companies Act 1967)/ACRA 设定——确切数字需由法律顾问确认)。 |
| 公司秘书 | s171 项下的高管 | 日常合规事务管理;该职位不得空缺超过法定期限。 |
| CSP/RQI | 你的事务所及其注册合资格个人 | 《2024 年公司服务提供商法》项下的 CDD、记录保存与专业操守义务,加上业务委聘让 CSP 承担的一切。 |
这是一般性信息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董事与高管违约的确切罚款金额由《公司法》(Companies Act 1967)与 ACRA 设定,应向具备资质的法律顾问确认——我们不断言未经核验的金额。
董事
两条根基性要求规定了谁可以当董事,以及至少要有一位住在哪里。
| 要求 | 条文 | 核验情况 |
|---|---|---|
| 公司必须至少有一名通常居住于新加坡的董事(公民、永久居民,或符合条件的准证持有人)。 | 《公司法》(Companies Act 1967)第 145(1) 条 | 已核验(SSO) |
| 董事必须是年满 18 周岁的自然人,并具有完全法律行为能力。 | 《公司法》(Companies Act 1967)第 145(2) 条 | 已核验(SSO) |
居民董事下限在辞任或除名注销时是一个硬陷阱:如果该项变更会导致公司不再拥有任何通常居住于新加坡的董事,那么在补上接任者之前它无法推进。CorpSec AI 在起草任何文件之前就会检查这一点——参见辞任实操手册。
公司秘书
每家公司都必须设有秘书。经典的合规风险是:前一位秘书离任、下一位尚未委任之间的长期空缺。
- 公司必须设有一名主要居住地在新加坡的秘书,且秘书一职不得连续空缺超过六个月——《公司法》(Companies Act 1967)第 171(1) 条。
需由法律顾问确认:确切的空缺子条款(究竟是 171(1AA) 还是 171(4A)/(4))尚未对照 SSO 确认。六个月规则与居住地要求是确定的;确切子条款在依赖之前应向具备资质的法律顾问确认。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。
股份——配发与转让
把新股投入发行,与把既有股份在人与人之间转移,分别由两条不同的条文规管。
| 主题 | 法律要求什么 | 条文与核验情况 |
|---|---|---|
| 配发新股 | 未经股东以普通决议(或一般授权)事先授权,董事不得配发并发行股份。缺少授权而作出的配发可能无效(Panweld 一系列判例)。股份配发申报表须在 14 天内提交给 ACRA。 | 《公司法》(Companies Act 1967)第 161 条——子条款需由法律顾问确认 |
| 转让既有股份 | 对私人公司而言,电子股东名册由 ACRA 保管;转让在 ACRA 更新该名册时发生法律效力。印花税必须在提交 BizFile 转让通知之前缴付。 | 《公司法》(Companies Act 1967)第 196A 与 126(3) 条——已核验(SSO) |
需由法律顾问确认:就配发而言,确切的无效子条款(161(4) 还是 161(5))尚未确认——须有股东授权这一要求是确定的,但确切子条款应向具备资质的法律顾问确认。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。
股份转让印花税(IRAS)
虽然股份转让是向 ACRA 提交的,但转让文书上的印花税属于 IRAS 事项,依据《1929 年印花税法》(Stamp Duties Act 1929)。
- 税率为对价与净资产值两者中较高者的 0.2%。
- 在新加坡境内签立的文书,须自签立之日起 14 天内完成加盖印花;在境外签立的,须自首次带入新加坡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。
- 逾期加盖印花的罚款可高达税额的四倍。加盖印花通过 IRAS 的 e-Stamping 门户办理。
已对照 IRAS e-Stamping 指引与《1929 年印花税法》(Stamp Duties Act 1929)核验。CorpSec AI 如何把加盖印花排在 BizFile 提交之前,参见股份转让实操手册。
年报与年度股东大会豁免
私人公司在这里得到一项相当大的简化。
- 私人公司若在财政年度截止日后 5 个月内将财务报表送交全体股东,即豁免召开年度股东大会(该豁免自 2018 年 8 月 31 日起自动适用)。股东仍可要求召开年度股东大会——《公司法》(Companies Act 1967)第 175A 条(已核验)。
- 年报随后在财政年度截止日之后、于该公司类型的法定窗口内提交给 ACRA。CorpSec AI 会在合规日历上跟踪确切日期。
需由法律顾问确认:适用于你具体公司类型的确切年报提交窗口,以及任何关于呈交账目的细节,都应向具备资质的法律顾问确认——CorpSec AI 会从财政年度截止日算出一个日期,但这里我们并不把该法定窗口作为已核验的法律数字来断言。参见年报实操手册。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。
登记册——RORC
除了公开记录之外,公司还要保存内部法定登记册。CSP 打交道最多的,是可注册控制人(实益拥有人)登记册。
- 公司必须在控制人确认所需信息后 7 天内更新其内部可注册控制人登记册,并在 2 个营业日内将更新提交给 ACRA 的中央登记册(中央登记册自 2020 年 7 月 30 日起施行)。不合规可能招致最高 S$5,000 的罚款——《公司法》(Companies Act 1967)项下的可注册控制人登记册(已核验)。
决议——授权从哪里来
一个反复出现的引证陷阱:董事书面决议并非由《公司法》某一条授权,它的效力来自公司章程。
| 决议类型 | 授权来源 | 核验情况 |
|---|---|---|
| 董事书面决议 | 公司章程(默认情况下为《2015 年公司(标准章程)条例》下标准章程第 71 条)——不是《公司法》的某一条。 | 已核验 |
| 股东书面决议(私人公司) | 第 184A–184G 条制度;书面决议在最后一位必需股东签署之日通过(s184D)。 | 已核验(SSO) |
| 股东大会上的表决与法定人数 | 《公司法》(Companies Act 1967)第 179 条——它规管股东会议,并不为董事决议提供授权。 | 规则已核验;法定人数子条款需由法律顾问确认 |
你还会遇到的其它条文
| 主题 | 条文 | 核验情况 |
|---|---|---|
| 变更财政年度截止日(通知 ACRA;若新的财政年度截止日超过 18 个月,或该截止日在过去 5 年内已变更过,则须获批准;一个财政年度必须为 6–18 个月)。 | 《公司法》(Companies Act 1967)第 198 条 | 规则已核验;批准相关子条款需由法律顾问确认 |
| 随财务报表一并出具的董事声明(须由至少两名董事签署)。 | 第 201(16) 条,与附表十二一并适用 | 需由法律顾问确认(子条款) |
| 偿付能力声明(仅在减资、财务资助或合并时需要——并非年度文件;作出虚假声明须负刑事责任)。 | 第 7A 条(连同 ss 78B / 78C / 76(9A)) | 已核验(SSO) |
| 股息只能从利润中支付;以其它方式支付股息的董事须承担个人责任。 | 《公司法》(Companies Act 1967)第 403 条 | 已核验(SSO) |
漏了一次申报会怎样
不合规很少悄无声息地过去。《公司法》(Companies Act 1967)为多数义务配了罪名,对其中一些还有 ACRA 的罚金和解;持续违约会不断升级。
- 逾期或漏报可能招致逾期提交罚款与罚金和解,持续违约还会被检控(金额由《公司法》(Companies Act 1967)/ACRA 设定——需由法律顾问确认,本页不作断言)。
- 反复违约的董事可能面临取消任职资格;公司本身则因长期不申报而有被除名注销的风险。
- 就可注册控制人登记册而言,不合规可能招致最高 S$5,000 的罚款(已核验)。
- 就偿付能力声明而言,作出虚假声明须负刑事责任(最高 S$100,000/3 年)(已核验,s7A)。
- 就股份转让印花税而言,逾期加盖印花的罚款可高达税额的四倍(已核验)。
需由法律顾问确认:本页并不断言《公司法》多数违约事项的确切罚款金额——只有我们已核验引证表中带有的数字(RORC S$5,000;偿付能力声明 S$100,000/3 年;印花税 4 倍税额)被表述为已核验。任何具体处罚请向具备资质的法律顾问确认。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。
常见问题
为什么有些引证写着「需由法律顾问确认」?
因为官方法规门户(SSO)阻断了对部分带字母子条款的自动核验,我们核验了规则本身,但没能核验确切子条款。与其断言一个无法确认的子条款,我们宁可标注出来、把引证写得保守一些。在把这些条目用于实际申报之前,请向具备资质的法律顾问确认。
BizFile 就是 ACRA 吗?
BizFile+ 是 ACRA 的在线申报门户——你提交事务所用的那套系统。ACRA 是运营它并保存公开登记册的监管机构。
CorpSec AI 会替我自动向 ACRA 申报吗?
工作流带有一个专门的呈报步骤,保证不会被忘掉,并且会算出期限。直接向 BizFile 实时提交与 ACRA 数据拉取仍在路线图上——产品中使用演示数据的地方都会如实标注。诚实标注的说明见 KYC 与合规。
这是 CorpSec AI 的产品指南。凡运行在演示数据上或尚未发布的功能,均已如实标注。合规内容为面向新加坡公司服务提供商(CSP)的一般性信息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