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 Nominee Director(挂名董事)?新加坡指南(2026)

挂名董事是为满足第 145 条居民董事要求而委任的本地居民董事,常见于外资持股的公司。

作者:The CorpSec AI Compliance Team · 新加坡公司秘书与合规·更新于 2026-07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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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为什么要用挂名董事?

尚无本地居民董事的外资持股公司,通常会在筹建运营或取得本地准证持有人期间,委任一名挂名董事以满足第 145 条的要求。挂名董事是真实的、居住在本地的自然人,须经正式委任并向 ACRA(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)申报。

挂名董事有实际责任吗?

有。挂名董事在法律上就是董事,与任何其他董事承担同样的受信义务和法定义务——包括为公司利益行事、遵守《公司法》(Companies Act)的义务。挂名安排不会减轻这些义务,服务提供商仍须对客户开展尽职调查。挂名董事安排的现行监管要求由 CSP 监管框架设定,请与 ACRA 确认。

资料来源

本文为面向新加坡公司及公司服务提供商(CSP)的一般性信息,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。请以上方权威来源及您自己的专业判断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