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在新加坡委任董事:14 天申报规则(2026)
要委任新董事?你必须在 14 天内向 ACRA(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)申报,取得该董事的书面任职同意书,并始终保有至少一名本地居民董事。
在新加坡如何委任董事?
委任董事有三个核心步骤:(1) 该人士以书面形式同意担任董事,并确认自己未被取消董事资格;(2) 公司依照其公司章程(Constitution)批准该项委任(通常以董事决议或股东决议的方式);(3) 公司向 ACRA 申报这项变更。
拟委任的人士必须年满 18 岁、具有完全法律行为能力,且未被取消担任董事的资格(例如尚在有效期内的取消资格令,或未获解除的破产状态)。
董事委任的 14 天规则是什么?
公司必须在委任董事后14 天内向 ACRA 申报。委任事项通过 Bizfile+ 以电子方式申报。过去这一步使用纸质的第 45 号表格(Form 45,董事任职同意书)办理;如今同意书在线采集、变更在线申报,但 14 天的申报窗口依然适用。
- 取得董事的书面任职同意书,以及其未被取消董事资格的声明。
- 通过所需的决议委任该董事。
- 在委任生效日起14 天内通过 Bizfile+ 申报。
- 确认公司仍然满足本地居民董事的要求(见下文)。
新加坡公司必须始终有一名本地董事吗?
是的。根据《公司法》(Companies Act 1967)第 145 条,每家公司都必须有至少一名通常居住于新加坡的董事——即新加坡公民、永久居民,或持有符合资格准证并拥有本地住址的人士。这一人数任何时候都不能降为零,哪怕只是暂时的,因此委任与辞任必须放在一起规划。
常见问题
委任新董事后,我有多长时间向 ACRA 申报?
你必须在委任后14 天内向 ACRA 申报,通过 Bizfile+ 在线办理。
什么是 Form 45?
Form 45 是传统的董事任职同意书(Consent to Act as a Director)——即新董事的书面同意,以及其未被取消董事资格的确认。这份同意在今天仍然是必需的,并作为在线申报的一部分被采集。
外国人可以担任新加坡公司的董事吗?
可以,但公司仍必须依据第 145 条保有至少一名本地居民董事。外籍董事与本地董事或挂名董事(nominee director)搭配的做法很常见。
资料来源
本文为面向新加坡公司及公司服务提供商(CSP)的一般性信息,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。请以上方权威来源及您自己的专业判断为准。